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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去過紐約,但紐約是我心目中第一個想去的城市。


我想去紐約並非看了Sex and the city的緣故,是因為之前在旅遊探險頻道看到了一集有關紐約十大必到地點的介紹,讓我對中央公園、時代廣場、自由女神像、大都會博物館(念美術史不曉得念了幾遍)、中央車站有了無限嚮往。這些因素加在一起讓我非常非常的想去紐約,特別是在看了Sex and the city之後,讓我更想去紐約,不過我想像中的紐約行不是走馬看花的觀光旅遊,我想要有天能到紐約住上一個月,慢慢的看看這個城市。但是以上夢想暫時不能實現,因為我目前單身女性的身份,經過旅行社朋友的評估,要簽美簽會有點困難,嗯,雖然短期之內紐約行不能成,但我仍把Sex and the city看完了。六季的Sex and the city要一口氣看完也是很不容易的,雖然每集只有半小時。

看完Sex and the city之後我有了個驚人的發現,我一直看到最後一集才發現我並不喜歡凱莉布萊蕭小姐。我想大部分看過Sex and the city的人很少有不喜歡凱莉的吧!那你可能會問,那在凱莉、米蘭達、莎曼莎、夏綠蒂四個人裡面我最喜歡誰呢,登登登~答案是莎曼莎!(不過要先扣掉她對性的OPEN)

看完Sex and the city後我一直在想:為什麼我喜歡莎曼莎呢?我想是因為莎小姐一直是敢做敢言、做事果斷、處變不驚、公私分明(大多數時間)的性格讓我很欣賞。基本上身邊幾個讓我欣賞的男性同胞也有著以上性格,該罵人的時候狗嘴裡可以吐出一堆屎,該讚美的時候又能讓人如沐春風,這種才能在我真正出社會後才發現那是要學也是學不會的,所以我每次都吵不贏。(悲)

我第二喜歡的才是凱莉,不過我最羨慕的就是凱莉有最棒的男朋友:Mr.Big、艾登、亞力山大這三個人。以前,我是說我還沒看到最後一季的時候,我最喜歡的是Mr.Big,但是當我看到最後一季的時候,我的最愛變成了亞力山大(Aleksandr Petrovsky),說真的,要是我有個老公長的像Mr.Big但是個性像Aleksandr我就死而無憾了(眾親友要是有看到這種貨色請務必留給我先)。




看到最後一集,對於凱莉總算在38歲的年紀發現「自己要的是愛的死去活來的瓊瑤式愛情」感到不可思議,38歲才發現好像有點晚唷,幸好仁慈的編劇給了她六年以來分合多次一直愛的死去活來的Mr.Big,讓謝幕時凱莉的身影走的輕盈無比。當我看完Sex and the city最後一集時不禁感慨萬千,為什麼凱莉在巴黎遇到困難時Mr.Big就適時的出現,把她拯救回紐約,但是我在城裡遇到困難時只能自己想辦法咧...!所以人比人氣死人,我還是繼續想辦法成為莎曼莎比較實際一點。

凱莉在最後一季的某一集說了一句話打動我心,那集講的是凱莉的Manolo Blahnik愛鞋丟了,引發大家討論鞋子重要性的一段小故事,當然故事的最後凱莉如願穿回她那一雙485美金的Manolo Blahnik走在紐約街頭。最後於謝幕時她說:「有時單身女子這條路並不好走,因此我們偶爾需要一些特別的鞋子,讓這條路走起來增添一點小小的樂趣。」

是滴,Sex and the city從頭看到尾讓我發現單身女子這條路真的並不好走,比單身男子的路更難走,但一雙好貴的鞋似乎對於單身之路並無任何實質性的幫助,我得要好好想想該怎麼走,才能在這條路上增添一點小小的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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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01.Sex and the city最後一集最後一段,凱莉走在紐約街頭的背影。

02.Aleksandr Petrovsky-我最愛的亞力山大全名原來是這樣拼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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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ondse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